
不是!要是商户在POS机的使用过程中,出现了拒付的现象的话,不仅仅是代理商一方承担的去。其实商户、代理商和支付机构都附带着责任的。不过,一般出现了这种情况的话,支付机构都是先将资金进行垫付的,然后再到商户,要是商户无法承担的话,那么POS机代理商就要承担,代理商也无法承担的话,最终只能由支付机构来承担了。

我们所说的POS机拒付,其实就是在刷卡消费的过程中,消费者突然出现撤单和退单的现象。因为有支付公司有规定:即消费者在刷卡消费后的六个月之内,是有权利向发卡行申请退款,或者拒绝付款的。真要是发生这种情况的话,那么就会造成商户资金受损的状况。

拒付是是消费者在拿到货物后,拒绝支付的现象。退款是已经付款了,然后消费者没有在规定时间内,没有收到相应的货物而采取的退款。还有种情况是消费者在收到货物后,发现货物和照片上不相符而进行退款。最后一种在持卡人不知道的情况下,完成的刷卡消费而导致的退款。

当商户遇到持卡人退款和拒付时,先不要着急,我们是可以进行调单的。在这里提醒广大商户,务必要让消费者在小票上进行签名,而且签的名字还必须要和刷卡办理人的姓名一致。因为只有这样,才可以合理合规要回款项。要是消费的金额过大的话,商户是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利益的。